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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前作中边境开放条约的表现颇为不合情理。现实中,就算美国驻日军队在种类,数量和驻扎地点上都是受到限制的。在和平年代里,某国的地皮任由外国千军万马横行这种情况未免太少见了吧
所以我想5代是不是可以将边境开放条约改为驻军条款,按对方城市规模和数量设定一个外国驻军上限,比如说A国拥有5座城市,每个城市对应3个名额,则B国最多可以在A国驻扎15个单位的军事单位(工人,移民之类的非武装单位不受此限制),想轮换驻军的话就必须先出后进(为了游戏性考虑,不限制驻军地点)。这样便无需存在“条约失效后将对方单位弹出国境”的设置了,因为对方最多也就十五个单位,用自己的军事力量的话,阻止对方突然宣战并寝取并不困难,也更符合实际情况
以上设计还能起到如下作用:
1,让小国在大国之间形成缓冲地带。假设B小国夹在A,C两大国之间,A即使与B签订驻军条约然后对C国宣战,一次性路过B国,入侵C国的单位数量也能够被有效限制。“维持大国和大国之间的缓冲地带”将成为外交战场上一个新的有价值目标。
2,表现“干涉战争”。假设A与B签订有驻军协定,C国对B国宣战,则A国驻B国军队自动成为干涉军,所属势力名称改为“A国驻B国干涉军”,敌我关系使用B国的,但只受A国控制,且一旦离开B国国境,其干涉军身份自动失效,复原成一般的A国军队。这样A国可以用自己的武装力量,在别国领土上有限地削弱C国(“无限地削弱”那就是全面战争了),协防B国,但是要承担C国对A国关系恶化乃至全面宣战的风险。这样,在和别国签订驻军条约的时候就必须把对方所属阵营,以及卷入潜在战争的风险考虑在内了,不再有前作边境开放条约“来者不拒,日后撕毁”的情况出现
嘛,就这样抛了一块砖,请各位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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