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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freesand陪小猪在雨天罚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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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kevintian被禁言公告帖4楼,我有言在先:
http://www.civclub.net/bbs/viewthread.php?tid=79478

kevintian被侮辱投诉帖5楼,小猪在雨天自己认罚:
http://www.civclub.net/bbs/viewthread.php?tid=79739

这件事对错很明显,没有任何可讨论的,谁错了就是谁错了,如果你作为贵族在乎积分就不要对跟你不熟的会员使用侮辱性词汇,只要当事人认真,我一定处理。为了表明罚分不是问题的关键,我决定陪小猪在雨天罚分一半,我不认为这个罚分是在打我自己的脸。
发表于 2010-12-1 08: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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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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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飞沙死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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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给一次警告的机会,主动道歉就算了,再犯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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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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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这么执着 老大居然把自己给腰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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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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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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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cesheep 于 2010-12-1 09:14 发表
期待飞沙整风完毕,坐等你们打过来

羊你昨天对着CC的议事厅丢了多少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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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kieran 的帖子

羊不知道,听说狐狸可以几百次,几天之内。当然一次几秒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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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追随飞沙请求罚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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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啥 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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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Nowhere_Man 的帖子

本人不是水滴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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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追随。。。求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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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Mr.GameTheory 的帖子

盗号者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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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求飞沙自爆。。。可爱滴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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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西艾薇.S.Tomoyo 的帖子

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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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沙你不能朝令夕改

见你所引用kevintian被禁言公告帖,俺仅对其一次群骂行为做出了处理,丝毫未涉及其先前的傻鸟论。

你说:“可以禁言三天,出来后既往不究了,拜托各位都不要再去和他争执。”——出来以后既往不究如果是指版务毫无问题,但如果是说会员再不能骂他则与你先前反复说过的会员被骂后有权选择回骂明显矛盾。如果以处理过的不得回骂来要求会员没有问题,而以处理过一次以前不管多少次都不准回骂的新标准要求会员那就是朝令夕改。

再来看小猪骂人,首先小猪并未像俺处理的kevintian骂“CIV版主”的那贴一样指名道姓,其次小猪说“还有揽骂的”,这就可以看出小猪是参照kevintian傻鸟论的骂法在回骂,再回顾小猪先前所有的骂人帖,我们可以发现小猪一直是在就那一贴回骂。可以说俺的处理跟小猪的回骂毫无关系,对kevintian而言,小猪有回骂的权利。

但是小猪是否可以一直骂到天荒地老呢?当然不是。CC是文明的地方,不是水羊治下的兼收并蓄、良莠并存、藏污纳垢之所,当然不能允许有人反复污染版面,即使是贵族和斑竹也不行,所以理应对小猪在版面内开骂的行为作出处罚。

但绝对不是“只要当事人认真,我一定处理。”本案的当事人显然并非无辜者,而是“该骂”(套用飞沙原话),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他哪有投诉的权利?我们处理是为了严明版规,绝对不是因为他的投诉有理。

所以做法没问题,但正确的说法是:当事人投诉驳回,举报有理,因此处罚……这也是个原则问题。

附带说飞沙可能认为版主或贵族理应具有更高的道德标准,但正如看某人很烦不是封某人的理由一样,更高的道德标准也只是一种期待,不是处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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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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