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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坚决抗议封禁9527001的决定并要求立即对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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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声明,发此帖只为论坛,并非故意捣乱。就像之前对论坛制度的质疑那样

我看到的封禁理由很有意思,“非聚餐人员勿扰,否则禁言三天”,因为有此声明,所以就封了

聚餐这个事情,我不知道究竟是官方的活动还是私底下的活动

如果是官方的活动,显然应该由官方ID发出。假设果真如此,那么此规定可以说是没有问题了。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必须是私底下小范围的活动

既然是私底下小范围的活动,就绝不能利用公权力量,换言之就不能动用版主的权利封禁他人。更何况,是论坛的帖子,人人都有权看和回,除非设置阅读权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记得有人跟我说,Cc言论自由,那么这个算不算打击言论自由?我知道9527001是在捣乱,但是因为他开个玩笑就封禁3天吗?私底下小范围的活动的话,参与者都只能以论坛会员的身份来发和回这个帖子,凭什么动用公权力?何况既然已经确定了参与者,那么你们大可以继续用你们的QQ去讨论,把这个事情发到论坛上做什么?论坛又不是你们的私有封地,不是你们说了算的。

Cc的版主们,你们确实是元老,是功臣,没有你们,确实没有汉化版的文明供大家玩,所以我尊重你们的劳动。但是你们不应该因此就认为可以享受特权,可以为所欲为,后来的人只能被你们压制,被你们欺负,稍不如愿就能随意封禁。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不要论坛,或者干脆取消论坛的公开化,别再让后来的新人注册了,真心去喜欢论坛了,却因为一句戏言或者一言不合就被赶出去。

一点浅见,当然我知道也看得出有些人确实是存了论坛私有的念头的,所以直接就问了,究竟是真的把论坛私有化,变成各位元老上班聊天的又一工具,还是让Cc继续作为大众了解文明这款游戏的平台呢?如果你们选前者的话,那我们这些后来的人可以退出去,把这片领土还给你们。如果选后者的话,请解封吧,这里不是你们耍弄炫耀特权的地方。

以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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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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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会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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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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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21: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潘凤 的帖子

真实的世界已经丢失了很多正义的东西
难道这个虚拟的世界也要像那样充满了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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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其他任何人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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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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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异议等禁言期满后提出上诉,在禁言期内如果再到任何板块内无事生非的话,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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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21: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04gs08 的帖子

任何公民都有监督官员的权利,只要你还没剥夺我的公民权,我就有权监督论坛的一切版主的越权行为并予以举报和上访,直到官方给出合理解释或处理意见为止。

就像媒体和公众有权监督所有官员一样。

希望你不要因为生气或者其他原因就忘记了最基本的逻辑,谢谢了。我已经说过,现实已经缺乏正义之心,那么就不要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也找不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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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04你这次真的过了。“非本次聚餐人员勿扰,否则一律禁言三日!!!”太牵强了,没有依据,而且有私用公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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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daiqiang 的帖子

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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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赞成,不过既然已经执行了……我一向支持先执行再解释,这次也一贯立场吧,不过当事人可以投诉04,支持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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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我不是马甲 的帖子

你想坐山观虎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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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2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我不是马甲 的帖子

有必要腰斩吗?
个人认为腰斩这个处罚会激化矛盾,并导致当事人从情感上拒绝认错。坚决反对腰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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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aquadima 的帖子

支持楼主,反对04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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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linke21 的帖子

我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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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aquadima 的帖子

多斩两次大家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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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9527老是和自恋锅纠缠互博,形影不离,多余了。是有些烦人...

到那04帖子是凑热闹,毕竟也是有热心啊

这样随意的处罚......会让水区众很寒心

04,三思

飞沙,明鉴

[ 本帖最后由 nanoprince 于 2010-12-9 22: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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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nanoprince 的帖子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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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潘凤 的帖子

当真人格分裂?别人说你烦人你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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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daiqiang 的帖子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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