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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quadima

[声明] 坚决抗议封禁9527001的决定并要求立即对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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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1: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水滴子 的帖子

好吧,我坦白,那个投票贴的复选框,我已经点上了。。。。就差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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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14: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白无君 的帖子

其实我想说,我不仅点上了,开始还打算参加的,但是最后那个票没下去
当然后来就不想去了,理由有一半同RP,一半是觉得自己还没混好,去了也被边缘化,不如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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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5: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eaglet123 的帖子

野人很繁琐吗,我到不觉得,

也许是我和野人年纪相同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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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6: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linke21 的帖子

总有些人想拿论坛当作治理国家的试验场,我看了不知道多少次。早就烦死了。
野人还能写个长篇大论,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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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早说了非聚餐人员勿扰!不认识汉字吗?
就好像国家领导在中南海开会,告诉小民们不要进来干扰,
有人硬闯进来被警卫枪杀,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我觉得这和公事私事没关系。
就算美国总统在白宫和家人讨论的他们的私人BBQ,P民就可以闯进来插嘴吗?
杀无赦!在任何国家都是行得通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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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1 17: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Mr.GameTheory 的帖子

我承认9527001捣乱是不对的,也是没必要的
但是我想你没搞清楚一个问题
白宫和中南海是事先明文规定哪些人可以进而哪些人不能进的,而不是临时规定的
04有这个权利作如此临时规定?04有这个权利因为水区的帖子禁言他人?
现在这个帖子应该是这么比喻的
聚餐人员在公园(公开的地方,等于水区,等于没设权限的帖子)研究在哪里吃饭等问题,这时候聚餐人员也没穿警察的衣服(就是版主权限的意思是吧),这群警察没有在执行公务,那身份就是平民了。这时候他们的讨论被人捣乱了,就亮出警察身份抓人,然后判了三年。这是不是滥用职权,事实上很多朋友也发表了相关意见。
现在你认为04那个帖子是在白宫讨论的吗?外面有警卫?04的身份是总统?(如果你认为那个标题就是警卫,那或者我也可以发个帖子说,Mr.GameTheory不准进,进了我就骂人,然后你进了,我骂你了,是否我就合法了?如果是这样我等下就去发个帖子?如果你认为04就是美国总统,那我不说什么了,真的是特权用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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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1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Mr.GameTheory 的帖子

看来你是不战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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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19: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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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23: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MGT还是一样激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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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00: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MGT=很黄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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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3: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MGT很不客气 但我还是要感谢他 要不是他我就找不到k某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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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20: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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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18: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是来CC时间少。
听过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吗?你要混下去,就学会做跟版主啊元老啊一类的人。
或者做我这类的人,跟谁好像都挺熟络,跟谁又都不是朋友,有话题的时候你就添油加醋,无话题的时候你就站在一边儿,这样你就混得开了。
如果你本身抱着患得患失的心态,你就会觉得CC独断专行,如果你抱着游客心态,那就好多了。
我在CC有5年(甚至更久)时间,见证了从十几个人到目前的状态,现在老了,发言少了,有时候甚至忘记了CC的存在,但还是时不时会回来看看,或许就为了找寻一下儿对过去时光的些许回忆罢了。
看开点吧,小兄弟,就算禁言还是会解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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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17: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WR_Z 的帖子

温柔哥要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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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0: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就是蛋疼
既不想某些人骚扰,又想宣传一下
直接PM就可以解决问题
偏偏要发帖

建议下次标题写清楚点:
【版主发帖违者封禁】
或者
【闲杂人等及狗不许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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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19: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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